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ST 宝馨 公告编号:2026-07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400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杨静通过竞买号 G2213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4818200(肆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1460万股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流拍。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550万首发后限售股,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陈飞跃通过竞买号 P9195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099000(壹仟壹佰零玖万玖仟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所持有的
550万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交。用户姓名余芳琴通过竞买号 S2290 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707600(壹仟壹佰柒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已竞拍成功的三笔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拍卖了四笔,成交了三笔,流拍了一笔,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拍卖股占公司股东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类拍卖起拍卖截拍卖成交总股本拍卖人名称股份比例型始时间止时间情况情况
(股)比例江门市蓬首发后8月288月29
40000002.16%0.56%江区人民二拍成交
限售股日10时日10时法院首发后
8月308月31
146000007.89%2.03%限售二拍流拍
江苏日10时日10时股立青杭州市拱首发后8月319月1墅区人民
55000002.97%0.76%成交
限售股日10时日10时法院一拍无限售8月319月1
55000002.97%0.76%成交
流通股日10时日10时
二、近期控股股东股份陆续将被拍卖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拍卖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近期将陆续会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股东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份类拍卖起始类拍卖截止时间拍卖人
名称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型时间型首发后
90000004.86%1.25%
限售股
9月21日10
无限售7月23时,若有人竞变
23000001.24%0.32%
流通股日10时价则开启24卖小时倒计时靖江市人民无限售
5017140.27%0.07%法院
流通股
10月3日10
首发后8月4日时有人竞价变
42400002.29%0.59%
限售股10时则开启24小卖时倒计时首发后9月6日9月7日10靖江市人民二
94200005.09%1.31%
限售股10时时法院拍首发后9月7日9月8日10宁国市人民一
33400001.80%0.46%
限售股10时时法院拍江苏立青首发后9月109月11日10汕头市金平二
61200003.31%0.85%
限售股日10时时区人民法院拍首发后9月149月15日10安庆市宜秀一
20000001.08%0.28%
限售股日10时时区人民法院拍安徽省淮北首发后9月149月15日10一
25000001.35%0.35%市中级人民
限售股日10时时拍法院一首发后9月159月16日10北京市海淀
45000002.43%0.62%拍
限售股日10时时区人民法院首发后9月179月18日10一
5000000.27%0.07%
限售股日10时时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首发后9月179月18日10一
5000000.27%0.07%
限售股日10时时拍股东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份类拍卖起始类拍卖截止时间拍卖人
名称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型时间型首发后9月219月22日10安庆市宜秀一
20000001.08%0.28%
限售股日10时时区人民法院拍首发后9月269月27日10上海市静安二
91000004.92%1.26%
限售股日10时时区人民法院拍
合计5602171430.27%7.78%-----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
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已竞拍成功的拍卖事项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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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