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证券简称:旷达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科技”或“公司”)的下属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饰件”)、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旷达”)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
高不超过10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核查,上述被担保的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本次全部担保额度108000万元均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旷达饰件和株洲旷达不超过10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担保额度担保方持被担保方最截至目前本次新担保额度占公是否关担保方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司最近一期净股比例担保余额负债率增额度资产比例联担保
旷达科技旷达饰件100%34.12%07800020.65%否
旷达科技株洲旷达100%0.00%0300007.94%否
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担保额度
没有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进行担保000不适用
合计010800028.59%否上述担保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月10日
2、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龚旭东
4、注册资本:69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饰件、化纤复合面料、化纤丝、座套、坐垫、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1549588732.611810989243.95
总负债611258649.34617837635.04所有者权益938330083.271193151608.91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861560519.461189667831.50
利润总额66170717.89173027137.85
净利润57156063.84162537753.60
8、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旷达饰件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株洲大道高科总部壹号23楼2302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刘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材料、纺织制品、汽车零部件及智能车载设备、集成电路芯片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人工智能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7、主要财务数据: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未形成收入。
8、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株洲旷达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第三方等共同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下属公司的投资、发展资金做好准备,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8000万元(含本次审议额度。其中,对全资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9%。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