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证券简称:旷达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沈介良先生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
公司近日接到沈介良先生通知,其已按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将持有公司10%股份质押给株洲启创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是否东或第本次质押数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质押股东为补质押起始质权质押一大股量持股份总股本为限到期名称充质日人用途
东及其(股)比例比例售股日押一致行动人办理解除
2026年1质押株洲非融
沈介良否14708386853.68%10%否否月8日手续启创资之日
止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合计合计占累计被质占其占已持股公司总占未质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押股份所持已质押股质押未质押比例股本比押股份数量股份份限售数股份股份限例比例
比例量比例售数量(%)
(%)
沈介良27398669318.63%14708386853.68%10%00%00%江苏旷达创
业投资有限454338903.09%00%0%00%00%公司旷达控股集
72600000.49%00%0%00%00%
团有限公司
合计32668058322.21%14708386845.02%10%00%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融资情形,未设置预警及平仓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株洲启创与沈介良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