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证券简称:恺英网络公告编号:2025-04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899号世博耀华商务中心A栋
15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军先生主持召开。
1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05名,代表股份总数
为9325784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651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6510%。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5411393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329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29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89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914390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322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322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903人,代表股份总数4997815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393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393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466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
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99669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7%;反对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制定或整合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5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22%;
反对98863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11%;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55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062%;反对98863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14%;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75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28%;
反对98771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2%;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954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259%;反对98771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2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45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15%;
反对98870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18%;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48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048%;反对98870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828%;弃权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表决结果:同意932390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
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99593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4%;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378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1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995817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1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93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66%;
反对98786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28%;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96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143%;反对98786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59%;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71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91%;
反对98771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2%;弃权90900股
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919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190%;反对98771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28%;弃权9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731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4007%;
反对98775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6%;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934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219%;反对98775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3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93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66%;
反对98809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53%;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96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143%;反对98809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706%;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77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49%;
反对98809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53%;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80946股,占
5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112%;反对98809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705%;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1)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3696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969%;
反对98775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16%;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0899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150%;反对98775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37%;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2408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
反对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1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99612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1%;反对6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弃权10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施念清、陈颖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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