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傅蔚冈)曾作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任期内,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有关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报告期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傅蔚冈,1977年12月出生,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
本人历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现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其中报告期任期内共
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独立董2025年度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
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会次数傅蔚冈2200否2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2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审计划、内审工作报告等。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合规运营等角度出发,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助力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重点对公司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股东会、董事会、现场考察调研等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为8天。通过走访,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外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重点对公司的管理现状、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监督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执行及其有效性,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经营管理层及董
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对本人的疑问进行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4(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景选先生、陈英骅先生、朱刘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年底推出第二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推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年初,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进行行权,并因权益分派事项对上述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上述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公司业绩目
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指标均已达标,办理相应解锁。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访谈、公司参观等形式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始终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人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目前任期届满并已正式离任。回顾六年任职历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性原则,勤勉履行职责,在监督规范运作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尽到了应有的责任。随着任期的圆满结束,本人已顺利交接相关工作。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所有在本人履职期间5提供过专业支持与高效配合的同仁,表示最诚挚的谢意!虽然身份发生了转变,
但本人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依然充满信心,未来将继续以支持者的身份关注公司。
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卓越领导下,业务蒸蒸日上,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长久价值。
6(此页无正文,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蔚冈(签署):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