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彭建春)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及第
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湖南大学,博士。先后任职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现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 IEEE 高级会员、科技部和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国家教委等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际 IEEE 和 IET 等期刊论文
评审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编委。本人自2022年12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2、独立性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请假次数投票次数董事会770007
股东会33000/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2、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与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加了2次会议,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修改《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选举公司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2025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
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关注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此外,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公司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
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行业发展方向等;
2、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
3、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落地了2025年度股权激励相关计划。本人针对本
次激励方案所涉及的激励对象界定、授予价格拟定、业绩考核要求、权益归属安排以及内部审批流程等核心事项展开了全面审慎的核查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规指引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本人对相关修订内容逐一进行了审慎审议,对修订程序的合规性、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与完备性予以重点关注与核查,确保相关制度修订符合监管规定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薪酬体系设置合理公允,与行业整体薪酬水准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适配,相关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6、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上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积极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建春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