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702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72%;实现营业利润7265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94%;
实现利润总额723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8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97%。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会
议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2025-04-24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十一次会议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1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5《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2025-08-27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第六届董事会第法>的议案》
三2025-09-23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第六届董事会第1四2025-10-20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二十四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2025-10-24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2025-11-2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十六次会议
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七2025-12-08
一次会议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严格依据股东会相关决议与授权,对决议所涉事项予以及时、认真、准确执行,切实保障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落地实施,有力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检查,有效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按时完成了年度的年审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了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及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预计薪酬、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等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等进
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利益
为行为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谨慎的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股东
一2025-05-15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大会
6《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要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二2025-10-152临时股东会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
3事宜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
三2025-12-08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临时股东会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需),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开展履职工作,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讨决策与推进落实,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财务管控体系、内控合规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专业意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环节开展审慎研判与核查监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董事表决过程中未出现反对或弃权表决事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的履职考核与绩效评估工作,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完成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估与相互评价,整体履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是否在公司关姓名职务
报酬总额(万元)联方获取报酬
刘程宇董事长、总经理140.5否
刘玲董事、行政事务总监73.33否
李春英职工代表董事84.58否
陈佳董事、副总经理138.45否
徐政独立董事(届满离任)5.63否
彭建春独立董事6.12否
张锦慧独立董事6.12否
刘迎双独立董事0.49否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八、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公告。公司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九、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坚守“数据中心+新能源”双擎驱动核心战略,以“技术创新、全球布局、精益运营、协同发展”为四大核心方针,聚焦AI 算力配套、新型光储充两大核心赛道,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产品升级与供应链管控四大核心能力,深化全球化经营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力电子与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实现公司业绩与股东价值的长期可持续增长。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