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9296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6979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9.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2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
计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
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93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5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
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
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9291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3%;反对
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89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23%;反对1104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9%;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91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03%;反对1104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129%;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7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1%;反对
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及高管薪酬,会上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593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2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
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
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曾斌律师、刘珂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