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对江苏银
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