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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6-04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2117000 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9 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26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 年 7 月 2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12117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50245171 股的 1.62%。

3、授予价格:3.26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9 人,具体分配情况

如下:

拟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公告日公司股(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裁、日发格芮

1 梁海青 51.40 4.24% 0.07%

德总经理

2 陆平山 董事、总工程师 42.80 3.53% 0.06%

3 庄爱华 董事、财务总监 42.80 3.53% 0.06%

4 李永龙 副总裁 35.00 2.89%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39.70 85.81% 1.39%

(45 人)

合计 1211.70 100.00% 1.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6、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40%

解除限售期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30%

解除限售期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30%

解除限售期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

1、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或

第一个

2、以2024、2025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期于20%。

1、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或

第二个

2、以2024、2025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期于30%。

1、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3600万元;或

第三个

2、以2024、2025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期于40%。

注:(1)“净利润”“营业收入”均为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除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Machining Centers Manufacturing S.p.A 相关数据(含关联交易)作为计算依据。

(2)“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A B C D E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数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变更为49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70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年3月13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公司实施了回购股份计划,于2025年 2 月 25 日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1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5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9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19068.80 元。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117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26 元/股,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12117000 股股份已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毕,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

321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日发精机已收到梁海青等 49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

资金缴纳出资额 39501420.00 元,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员工均以货币形式全部缴存于日发精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3001656635050000445 人民币存款账户内,日发精机员工合计认购公司股份

12117000 股。

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实施股权激励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1170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日为2026年 9 月 24 日。

十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 32805000 4.37% 12117000 44922000 5.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7440171 95.63% -12117000 705323171 94.01%

股份总数 750245171 100.00% 0 750245171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十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初步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计需摊销的总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数量(万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211.70 3513.93 672.53 1870.19 723.28 247.93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十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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