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证券简称:浙江众成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合并报
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261499.78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4177769.5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2407461.2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76174159.6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2407461.20元。
2、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提出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末的公司总股本
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
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15587.74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第1页共3页3、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115587.7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未发生回购事项,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8115587.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8115587.7422644484.6831702278.5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8261499.7874166313.86104035271.48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92407461.2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76174159.6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2462350.97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821028.3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72462350.97额(元)第2页共3页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2462350.9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考虑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