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证券简称:浙江众成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5月
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董事会。
第1页共8页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先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7名(代表股东247名),
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3102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50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东3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27457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111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44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3564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下同】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44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564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
第2页共8页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000624699.5605%9731000.4212%42200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000284699.5590%9765000.4227%42200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034384699.7067%6355000.2751%422000.01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88632180.9850%63550017.8310%422001.18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第3页共8页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995284699.5374%9760000.4225%927000.04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029584699.6859%6296000.2725%961000.04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83832179.6382%62960017.6654%961002.69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988464699.5079%10973000.4750%396000.017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第4页共8页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42712168.1006%109730030.7883%396001.1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包括2个子议案。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984784699.4920%11304000.4893%433000.01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9032167.0681%113040031.7170%433001.21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表决时未出现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
第5页共8页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984784699.4920%11356000.4916%381000.01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9032167.0681%113560031.8629%381001.0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表决时未出现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982704699.4829%11564000.5006%381000.016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36952166.4845%115640032.4465%381001.0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表决时未出现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6页共8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22889302599.0786%20842210.9022%443000.01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股份数(股)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143550040.2775%208422158.4795%443001.243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爽、楼晴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第7页共8页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