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伟箭)
本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托高分子材料领域深厚的学术积累与行业实践经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务,聚焦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创新、质量管控等核心领域开展监督与专业支持,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性声明:
2025年度,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不存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核心关联方存在亲属关系、持股关联、业务合作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完全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个人履历:
徐伟箭,男,中国国籍,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分析化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分子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湖南省石油学会副理事长,曾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多次荣获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励。1985年9月至1988年2月,在意大利国立拉奎拉大学做访问学者,1997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6年7月至2018年7月,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分子材料分委会委员,2013年至今任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任职资格合规性: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经本
1人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全部资格条件,任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任
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凭借化工行业专业能力胜任独立董事岗位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合理调配时间确保履职投入,严格遵守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规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应参加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召开前,本人基于化工行业专业视角,对会议议案及配套材料进行系统性审核,重点关注技术研发项目可行性、产品质量管控措施、生产工艺优化方案等核心事项;会议期间,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发表明确赞成意见,无反对、弃权情形。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技术相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论证与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科学审慎。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两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大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加董事会会会次数次数次数议徐伟箭624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换届前本人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换届后本人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徐伟箭62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具备化工行业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审计监督与行业特点的结合,2025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1、2025年度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尤其是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环保合规等与化工行业密切相关的议案,均基于行业专业判断进行事前审慎审核,重点评估议案的技术可行性、合规性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
2、2025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重点核查化工行业相
关信息的披露完整性与准确性,如技术研发进展、产品质量标准、环保合规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等,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参加了交易所组织的
现场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系统学习最新证券监管政策,加深了对新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现场走访,实地考察公司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环保处理设施,直观掌握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研发设备运行状况、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生产工艺与技术方案的匹配性、环保设施运行的有效性;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业务副总进行了详尽的访谈,重点围绕公司核心产品技术研发进展、生产工艺优化、环保合规管理、原材料质量管控等核心问题交换意见,有助于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环保政策调整应对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
3本年度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提
供了必要的办公支持与资料保障,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基于化工行业专家视角,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技术研发合规性、产品质量管控、环保合规、募集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根据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大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控、环保合规
4等核心事项。
四、其他履职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聘用或解聘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依托化工行业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围绕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环保合规、审计监督等核心领域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技术创新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重视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5(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伟箭)》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伟箭
2026年4月22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