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生权)
本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专业背景、企业管理及财务管理领域多年研究与实践经
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性声明:
2025年度,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不存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核心关联方存在亲属关系、持股关联、业务合作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完全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个人履历:
黄生权,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民建会员,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中南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管理决策与优化、金融风险计量与控制、企业财务管理等。参与省部级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一项,厅级科研项目五项,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其中 cssci、cscd 共八篇,曾获中南大学教学先进个人奖。近年来在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农业发展集团的农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顾问,主要从事企业并购重组、产业投资咨询工作。1985年至1990年在临澧乡镇企业财务部工作,1991年至1993年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攻读硕士,1994年至1995年在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从事金融工作,1995年至1996年任广东东莞新泰光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7年至今任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曾在中联重科从事2年博士后研究。现担任公司独立
1董事。
(三)任职资格合规性: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经本人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全部资格条件,任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合理调配时间,确保履职投入,严格遵守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规则。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应参加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会议召开前,本人基于企业管理专业视角,对会议议案及配套材料进行系统性审核,重点关注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薪酬方案的合理性、风险管控的完备性;
会议期间,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发表明确赞成意见,无反对、弃权情形。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论证与审批程序,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科学审慎。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两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大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加董事会会会次数次数次数议黄生权642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换届前本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换届后本人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战略决策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独立董事姓名会会议次数议次数员会会议次数黄生权131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具备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2025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1、2025年度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需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尤其是战略规划、薪酬方案、风险管控等核心议案,均基于企业管理专业判断进行事前审慎审核,重点评估议案对公司长期发展、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2025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重点核查披露内容的
完整性、准确性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系统学习最新证券监管政策、企业治理规范及风险管理前沿理论,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现场走访,直观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流程、战略执行进度、内部控制运行状况;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
理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业务副总进行了详尽的访谈,重点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落地、薪酬激励机制运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内部管理流程优化等核心
问题交换意见,有助于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进重大战略事项、重大风险事件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本年度在现场工作时间为22天,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支持与资料保障,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基于企业管理专业视角,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规划、薪酬激励、信息披露、审计监督等核心治理事项,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根据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大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4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公司战略规划落地、薪酬激励机制运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
四、其他履职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聘用或解聘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知识及企业管理实践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薪酬激励、风险管控、审计监督等核心领域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管理效能提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重视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5(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生权)》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生权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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