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3证券简称:天桥起重公告编号:2025-03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黄生湘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7117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9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273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93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379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为68246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81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25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弃权5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941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3%;反对25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7%;弃权5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表决结果:贾先才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21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9%;反对683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8%;
弃权7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346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890%;反对683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82%;弃权7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787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27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弃权57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78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27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弃权57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786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27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弃权5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表决结果:通过。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826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233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弃权5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表决结果:通过。
3.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6772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反对27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弃权6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983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0962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9%。
表决结果:林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殷敬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9813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4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0942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74%。
表决结果:殷敬伟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秋月、夏鹏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