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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5]第18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二五年五月

1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5]第18号

致: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2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5点整在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

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股东登记名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签到册》,根据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等资料,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为168人,代表股份数为131583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793%,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为109271208

3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5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66人,代表股份为22312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3035%。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监事签名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

15项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制定<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汇总表》,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材料,上述第9项、第12项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该两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上述第1项至第8项议案,以及第10项、第11项、

第13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上述第9项、

第12项、第14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光正眼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山经办律师:李大明邵丽娅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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