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6-043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26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618号10楼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
132046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129168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87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877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87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9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8%;
反对9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9%;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200%;反对9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013%;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
表决结果:通过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9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8%;
反对9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0%;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165%;反对9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048%;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5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4%;
反对4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399%;反对4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79%;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娜娜、尹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