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证券简称:光正眼科公告编号:2026-01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49.7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56.73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386.37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802.41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从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未来可持续发展等角度考虑,综合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97356.96-174653435.069255045.17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93863684.89润(元)
1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78024129.24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1631915.616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是□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97356.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3863684.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024129.24元。鉴于公司
2025年度亏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股本规模,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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