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证券简称:山东矿机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提出的X问XX题XXX进股行份了有逐限项公说司明股和票回交复易,异并常对《波山动东公矿告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公开披露,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是否能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特说此明公相告关。证券名称、代码,股票交易异常情形,发生时间等。
在现行规则下,公司可参考以下表述描述股票交易异常情形:*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列示具体交易山日东)矿日机收集团盘股价份格有涨限跌公幅司偏离
值累计达到±20%;* (ST 和*ST 股票适用)本公司20股25票年连9续月三4个日交易日内(列示具体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本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认定为其他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波动;*本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该所根据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成交量或价格变化,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本公司认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说明关注问题、核实对象、核实方式、核实结论等。关注问题包括不
限于: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
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2.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的,要参照相关公告格
式对有关事项逐项做出说明和披露。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声明的具体表述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
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市公司如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
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公司应自查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3.公司应说明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计情况,包括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以及世纪情况是否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较大差异,应说明差异内容及原因。如果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还需说明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是否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如有,说明相关情况并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4.在公告中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XXXX 报》和 XXX 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