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证券简称:英飞拓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 JHL INFINITE LLC、JEFFREY ZHAOHUAI LIU,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JHL INFINITE LLC、 JEFFREY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其中:JHL INFINITE LLC 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0股,刘肇怀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0股。减持所得的资金将全部借给公司,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项目交付、债务偿还等。
公司已经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 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英飞拓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7月17日7.277000000.06%
1JHL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集中竞价 7.87 2386500 0.20%
INFINITE 2023 年 7 月 25 日
LLC 小计 3086500 0.26%
2023年7月21日至
刘肇怀集中竞价7.8841672000.35%
2023年7月25日
合计72537000.61%
注:JHL INFINITE LLC 与刘肇怀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股份),JHL INFINITE LLC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7.79元/股-8.01元/股,刘肇怀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7.82元/股-7.99元/股。
2023 年 7 月 27 日,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减持公司股票(合计725.37万股)扣除税费后的所得资金已全部借给公司。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9645312316.39%19336662316.13%
JHL
INFINITE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453123 16.39% 193366623 16.13%
LLC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9948817216.64%19532097216.29%
刘肇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8720434.16%457048433.81%
有限售条件股份14961612912.48%14961612912.48%
合计持有股份39594129533.03%38868759532.43%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632516620.55%23907146619.94%
有限售条件股份14961612912.48%14961612912.48%
2注:若相关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 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四)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JHL INFINITE LLC、刘肇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英飞拓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