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现将对中兴华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7.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8.人员信息: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9.业务信息:中兴华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中兴华在
1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经审计,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的独立判断。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识别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二)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会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前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探讨年报审计计划安排、识别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三)202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十九次会议,会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会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的汇报,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重大审计风险及应对措施、审计结论等,并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五)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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