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 (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
中林评字【2025】423号(共1册,第1册)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1111050001202500452
合同编号: 中林评约字【2025】451号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中林评字【2025】423号
报告名称: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8,172,458.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12月10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朱鹏明 (资产评估师)廖志亮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47200055正式会员编号:47110001
朱鹏明、廖志亮已实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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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12月10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9
七、评估方法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2
九、评估假设 14
十、评估结论 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5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7
十三、评估报告日. .17
评估报告附件 19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提醒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评估报告摘要
中林评字【2025】423号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对其在2025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因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需要,对委托人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
三、评估范围: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申报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具体为一条光伏生产线和2台设备,一共54项设备,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196.26万元,账面净值959.03万元。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
六、评估方法: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成本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市场价值为817.25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减值141.79万元(不含增值税),减值率14.7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产权持有单位: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市场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12 固定资产 1,196.26 959.03 1,010.35 817.25 -141.79 -14.78
2 合计 1,196.26 959.03 1,010.35 817.25 -141.79 -14.78
固定资产评估原值较账面原值减值系更先进的设备进入市场后,旧型号设备降价导致重置成本下降,评估净值较账面净值减值的原因系重置成本下降。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八、提醒事项
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收购各方进行资产收购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收购各方进行资产组收购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请关注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和报告使用限制。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林评字【2025】423号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对贵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对其在2025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法定代表人:唐茂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营业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3991L57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795号
法定代表人:刘浩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8日
营业期限:2019年10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2U78ACX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工业智能照明与光伏组件产销,并延伸至节能服务与半导体/电气设备配套,形成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一体化布局。
3.光伏组件工艺流程图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工艺流程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使用者为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经济行为负有审核、监管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
(四)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的关系
本次评估中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为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关系,有共同的股东,属于关联方交易。
二、评估目的
因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需要,对委托人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
(二)评估范围
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申报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具体为一条光伏生产线和2台设备,一共54 项设备,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196.26万元,账面净值959.0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1,196.26 959.03
合计 1,196.26 959.03
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三)资产概况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包含一条光伏生产线及2台设备。
1.1一条光伏生产线
光伏生产线是一条规格为URLSX-01,年产值150MW 的光伏生产线,启用日期为2023年9月,其中机器设备主要包含自动上玻璃,自动铺设EVA,缓存机,自动贴胶带机,返修线、层压前后精准上料输送线、自动修边,自动组框机,自动固化线,自动铛角机,正反面清洁工位,绝缘耐压接地测试等,共52项设备,分布在企业生产车间内,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时机器设备处于停产状态,设备外观较新,企业人员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简单操作后即可投入使用。
账面原值包含设备价值、运输费、安装费、其他费用等。会计折旧年限10年。生产线工艺流程图如下: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线布局如下:
一楼:
1.2机器设备
设备主要为风冷式冷水机、铭牌条码一体打印机,设备分布在企业生产车间内,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时设备均可正常使用、管理有序。
(四)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因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一般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故本次评估选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从评估目的看: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委托人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转让一般较能为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看: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股权交易将日趋频繁,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
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看: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立足于模拟一个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即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从价值类型选择惯例看:当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遵循的评估原则,基于一定的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方法和价值类型,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选取理由: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人确定,确定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比较接近,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综上,委托人最终确定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1月30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和公布);
7.《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1.《资产评估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2.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准则依据。
(三)资产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3.其他权属文件。
(四)评估取价依据
1.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相关《资产评估申报表》;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25年);
3.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5.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资产评估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估算一个假定的资产购买者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被评估资产功能相似的资产所花费的成本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2.市场法:这种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在产权市场、资本市场上选择相同或相近似的固定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种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固定资产与参照物固定资产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被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
3.收益法:收益法是以被评估固定资产未来所能创造的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资产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量化。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1,固定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也可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
为评估值。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后,设备可获取类似功能、规格型号设备的现时重置价格,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利用收益法评估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获利能力,对未来资产带来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要能够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以及确定合理的折现率。由于固定资产中光伏生产线已经停产1年,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的使用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交易市场,选取的参照项目与被评估资产的经济指标、技术特征具有可比性,同时资料是可收集到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市场上通用性较弱,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因此,本次固定资产评估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1.设备类-成本法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于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设备类资产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如有)、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这类费用一般包含在设备购置价中,故不单独考虑。
重置成本计算公式: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可抵扣增值税
其中:设备购置价为含税价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于各类标准设备,根据设备的用途、功能、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主要通过查阅各种报价手册中查得价格和向设备生产厂商、设备经销商询价等途径,取得与评估对象品质及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设备的全新现行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功能差异导致的价格差别和报价与实际成交价的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设备的购置价;对年久已被淘汰不再继续生产的设备,按其替代或类似设备的参照价调整后作为其购置价。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综合考虑实际技术状况、技术进步、设备负荷与利用率、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设备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n综合=n1×40%+n2×60%
其中:n=综合成新率
n1=理论成新率
n2=现场勘察成新率
式中理论成新率根据该项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已使用年限确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与委托人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对企业生产、设备使用和维护等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并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过程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辅导产权持有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复核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产权持有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评定估算和编制初步评估报告阶段
项目组评估专业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和底稿;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各专业及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
审核确认项目组成员提交的各专业及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编制初步评估报告。
(四)评估报告内审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形成评估结论;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原地继续使用假设:在特定市场条件下,假设资产将保持在原所在地或原安装地持续使用。
(二)一般假设
1.国家对企业产权占有方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产权持有单位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7.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资产评估对象的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变动。
本次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评估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若本次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成本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市场价值为817.25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减值9179万元(不含增值税),减值率14.7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单位: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市场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1 固定资产 1,196.26 959.03 1,010.35 817.25 -141.79 -14.78
2 合计 1,196.26 959.03 1,010.35 817.25 -141.79 -14.78
固定资产评估原值较账面原值减值系更先进的设备进入市场后,旧型号设备降价导致重置成本下降,评估净值较账面净值减值的原因系重置成本下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四)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五)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资产变化,在资产实际作价时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四)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参考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2月10日。评估报告日通常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评估报告附件
一、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二、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北京市财政局变更备案公告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签字评估师资格证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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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 (增直税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2332200000069114657开票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开票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息 名称: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3MA2U78ACX9 名称:苏州优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205060869521599
*其线 项目名称他机械设备*组件流水 规格型号URLSX-01 单 位套 数量1 单价11946902.6548673 金额11946902.65 税率/征收率13% 税额1553097.35
合 计 ¥11946902.65 ¥1553097.35
价税合计 (大写) 壹仟叁佰伍拾万圆整 (小写)¥13500000.00 (小写)¥13500000.00
备注 URSA-20230223 ,
委托人承诺函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资产收购的需要,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监督保证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6.严格按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评估目的使用评估报告。
委托人: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日
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需要,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2.委托的评估资产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3.除已提供的有关声明函中所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资产抵押情况、担保情况及财务承诺情况等或有事项,评估基准日后不存在重大的期后事项;
4.所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科学、合理;
5.不干预评估工作。
产权持有单位:紫光工业技(除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日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紫光工业技术(滁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为基准日,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择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资评备(2023〕0032号
变更备案公告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出霍振彬(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20045)、宋力(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30167)赵建平(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4020024)、靳松(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30102)、铁决减计矿业交计估师证书编号:410200100231)薛建峰(矿业权评估师证书编量:410220020用团9、张剑(矿业权评估师证书编号:40200100230)、宋军彦度(资产评估师证金编号:1100052)
变更为霍振形(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20045)末内(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
11030167)、赵建平(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4020024)、新松(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30102)、张洪波(矿业权评估师证书编号:4102200100231)、薛建峰(矿业权评估师证书编号:4102200200462)、张剑(矿业权评估师证书编号:4102200100230)、宋军彦(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11000752)、景谦平。
其他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资询。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47200055
会员姓名:朱鹏明
证件号码:429006**********4
所在机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
年检情况:2025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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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47110001
年检情况:2025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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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