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0-30 查看全文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报董事会批准;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监督、指导、评估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及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

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

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

捷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

或发表意见,但非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九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的,董事会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公司应在上述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回避表决

第二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

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