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金财互联: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1 00:00 查看全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号 B座 7-8层(210036)

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25-89660900传真/Fax: + 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所接受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律师景忠、杨菲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予以公告、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14时30分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

区南翔西路333号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公告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小军先生主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4350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03%。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5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8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73%。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司公告一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有:

(1)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5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4350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0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35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8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73%。

以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服务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3)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4)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未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

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0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49869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676%。

根据前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9056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6%;反对73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

弃权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4906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4%;反对73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

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5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7%;反对75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3%;

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77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34%;反对75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弃权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2%。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905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9%;反对73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8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52%;反对73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76%;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1%。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01《预计与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6972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7%;反对82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5%;

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43%;反对824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1%;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6%。

5.02《预计与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851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5%;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7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75%;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9%;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5.03《预计与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851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6%;反对70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9%;

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623%;反对70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1%;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5.04《预计与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815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7%;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

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1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22%;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1%。

5.05《预计与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8144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2%;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2%;

弃权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66%;反对69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9%;弃权8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

5.06《预计与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815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7%;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

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1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22%;反对699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8%;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39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74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8%;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65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22%;反对74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9%;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

7.审议通过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1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2%;反对76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

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43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12%;反对76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13%;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13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3%;反对7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5%;

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3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86%;反对76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09%;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01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1%;反对79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4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03%;反对79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0%;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

本次股东会议案5已逐项表决,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3-9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潘明祥经办律师:景忠杨菲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