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公告编号:2026-00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4:30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运路 355号 12A栋 10楼)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0人,代表股份
251363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244838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19%。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64人,代表股份6524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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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6人,代表股份
12289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764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4人,代表股份6524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3%。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426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4%;反对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1%;
弃权6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52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778%;反对3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7%;弃权6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35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1%;反对2720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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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7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030%;反对2720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99%;弃权7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72%。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35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3%;反对2724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8%;
弃权7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070%;反对2724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692%;弃权7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38%。
2.0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424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2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
弃权6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5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99%;反对2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3%;弃权6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88%。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38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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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374%;反对2726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8%;
弃权6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282%;反对2726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87%;弃权6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1%。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59%;反对329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9%;
弃权1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989%;反对329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35%;弃权1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6%。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09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59%;反对332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
弃权1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34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930%;反对332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52%;弃权1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8%。
2.07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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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41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7%;反对280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4%;
弃权6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550%;反对280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56%;弃权6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93%。
2.0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5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27%;反对330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6%;
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77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380%;反对3304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96%;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3%。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2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4%;反对331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8%;
弃权1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4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61%;反对331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539%;弃权1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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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94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90%;反对2797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9%;
弃权6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67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616%;反对2797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40%;弃权6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44%。
2.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45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5%;反对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
弃权6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61%;反对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8%;弃权6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非独立董事朱小军
表决结果:同意24768029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4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600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300%。
6证券代码:002530公告编号:2026-001
表决结果:通过。
3.02非独立董事汪磊
表决结果:同意24767762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3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33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82%。
表决结果:通过。
3.03非独立董事杨墨
表决结果:同意24767792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3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36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107%。
表决结果:通过。
3.04非独立董事房莉莉
表决结果:同意24767691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263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25%。
表决结果:通过。
(四)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独立董事张正勇
表决结果:同意24769352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4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192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76%。
表决结果:通过。
4.02独立董事徐跃明
7证券代码:002530公告编号:2026-001
表决结果:同意247674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2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03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37%。
表决结果:通过。
4.03独立董事钱世云
表决结果:同意2476786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044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17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杨菲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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