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证券简称:天山铝业公告编号:2026-00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2025年三季度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0166929.49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79555733.89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6965336.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6965336.26元。
2、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860530股,公司总股本
4628737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589876885股,拟派发现金
红利为458987688.5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1/2(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2027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
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