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证券简称:天山铝业公告编号:2026-04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使投资者尽早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告披露日前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基础编制并实施。
1、2026年一季度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8783652.74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07642310.8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0073473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0734733.1元。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5223730股,公司总股本
4628737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56351368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11369054105.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承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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