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对中审华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华成立于2000年9月19日,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号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
截至2025年末中审华拥有合伙人10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5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3人。
中审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8.08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3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 0.88 亿元人民币)。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2家,收费总额0.19亿元人民币,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中审华近三年有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共计11人次。其中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且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华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中审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