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肖红英女士、吴士敏先生、WEICAI 先生在报告期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红英女士、吴士敏先生、WEICAI 先生在任职期间,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