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证券简称:西子洁能编号:2026-036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克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6872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09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4908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7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63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2%。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49人,代表股份12178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9%。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767597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90400股,弃权22400股。提案获通过。
2.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7597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90400股,弃权22400股。提案获通过。
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67567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90400股,弃权25400股。提案获通过。
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6938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反对153300股,弃权2540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999857股,反对153300股,弃权
254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27%。
5.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5765768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7%,反对270400股,弃权25300股。提案获通过。
6.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13930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4%,反对7707984股,弃权2530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45273股,反对7707984股,弃权
25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008%。
7.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49125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0%,反对137400股,弃权25900股。关联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金润(香港)有限公司、王水福、王克飞已回避。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15257股,反对137400股,弃权
259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1%。
8.00《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6966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5%,反对149500股,弃权2640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02657股,反对149500股,弃权
264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7%。
9.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880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反对156900股,弃权27600股。关联股东王克飞已回避。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994057股,反对156900股,弃权
276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0%。
10.00《关于制定<反舞弊、反腐败、反贿赂合规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提案》;
10.01《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759376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156900股,弃权778000股。提案获通过。
11.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881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反对159100股,弃权25300股。关联股东王克飞已回避。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994157股,反对159100股,弃权
253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9%。
12.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7092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37400股,弃权2590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15257股,反对137400股,弃权
259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1%。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上述第十二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西子洁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