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证券简称:西子洁能编号:2026-011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克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5740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677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3512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21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27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28%。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309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31%。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为:王克飞先生、张仁爀先生、王伟娜女士、刘慧明先生;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克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07963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9674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76%。
1.02选举张仁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079409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9453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58%。
1.03选举王伟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56412253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12580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84%。
1.04选举刘慧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078949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8993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20%。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选举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宋明顺先生、陈晨女士、夏越东先生。上述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宋明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081645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689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41%。
2.02选举陈晨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12236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612408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70%。
2.03选举夏越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6407887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68918票,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14%。
3.00《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56553868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643%,反对1091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931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28730股,反对109100股,弃权9310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8%。
四、律师见证情况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