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25-004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1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
支行(4100154021005021347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
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为2589.4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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