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聚杰金融大厦12楼邮编:100073
电话:(010)51398602目录
一、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汇总表的专项说明附件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
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63357658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澄宇报字(2026)第0016号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签发了澄宇审字(2026)第02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2017年修订)的要求,林州重机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林州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林重重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林重重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林州重机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林州重机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林州重机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