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证券简称:飞龙股份公告编号:2024-01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11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6506126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1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3〕113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40740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79999999.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255485.24元(不含增值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6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23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获配股数(股)锁定期(月)
1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51067718
2孙耀忠150213518
上海赞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赞庚鸿启私募
318993356
证券投资基金
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8993356
5 UBS AG 2849002 6序号 机构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6周海虹18993356
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8433046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3789176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809116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792026
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993356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
12120607786
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
1363718086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74074074-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6个月(其中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孙耀忠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其中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孙耀忠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上海赞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赞庚鸿启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周海虹、汇安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安联
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5061262股,占总股本的11.319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限质押或冻结的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备注
份总数(股)售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1上海赞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赞庚189933518993350
鸿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89933518993350
3 UBS AG 2849002 2849002 0
4周海虹189933518993350
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84330448433040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378917173789170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80911116809110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7920222792020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9933518993350
1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12060778120607780
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
1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637180863718080
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合计6506126265061262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
103316161.0017.9747-65061262.0038254899.006.6555
份
高管锁定股29242087.005.0875029242087.005.0875
首发后限售股74074074.0012.8872-65061262.009012812.001.5680
二、无限售条件股
471469727.0082.025365061262.00536530989.0093.3445
份
三、股份总数574785888.00100.00000574785888.00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