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4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6年 7 月 1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816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
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2026年 9月 1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鸿”)与光大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6年9月 16日至 2029年 9月 15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宁波泰鸿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 9月 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
司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电机”)与光大银行形成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6年 9月 16日至 2028年 9月 15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青岛电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公司为宁波泰鸿提供 5000万元、为青岛电机提供 1000万元担保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437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5%。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437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5%。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