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26-03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1名,代表股份30338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59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0167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88933298股,该等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85083447股。)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9421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14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369名,代表股份916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0%。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69名,代表股份916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9名,代表股份9168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450%。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266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009%;反对19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535%;
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76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6.8677%;反对19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6238%;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084%。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21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850%;反对20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78%;
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99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6.3409%;反对205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4288%;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3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01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1146%;反对25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8353%;
弃权1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82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0.7021%;反对25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400%;弃权1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57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852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5165%;反对7390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4361%;
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8195%;反对7390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6099%;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70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262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994%;反对198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559%;
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2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6.8165%;反对19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7024%;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811%。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27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028%;反对19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587%;
弃权1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3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6.9310%;反对19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7951%;弃权1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73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197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780%;反对20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806%;
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78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6.1097%;反对206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5204%;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6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132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566%;反对21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978%;
弃权1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13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5.3997%;反对21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0886%;弃权1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117%。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680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373%;反对16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301%;
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61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1.3799%;反对16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5425%;弃权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77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170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692%;反对21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970%;
弃权1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51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5.8174%;反对21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0635%;弃权1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19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郑茜元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