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鸿路钢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

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

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投资、采购、销售、存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预算

管理、关联方交易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公司主要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

(一)组织机构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内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公司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审查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非独立董事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评价、聘请和更换,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的检查评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通过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制定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公司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应义务,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2、组织结构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管理需要、理念、未来战略等因素,合理设置了内部职能机构和岗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相应组织结构,满足管理及业务需求。

(二)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所赋予的管理职责,通过战略制订、落实、监督等具体控制措施,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发展战略是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实施也都是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面向市场,在安全、健康、环保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确保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和评估,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极大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公司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同时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四)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各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在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全环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公司通过深入开展技术改造,加大环保设备投入,在企业内实现能源结构的调整。

推动结构优化升级,主动淘汰高能耗的落后设备和工艺,研发节能减排的新工艺,促使公司的设备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五)资金活动

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费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目前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控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采购业务

公司制订了《招标管理制度》,对采购的申请、审批、订立合同、验收入库等基本流程进行了规范与控制,清晰描述了负责采购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审批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的准确性和可控性;

建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物资采购业务必须经过招标比价程序,经总经理审批。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公司采购委员会负责招标签订购销合同。对重大购销合同还需董事会审核批准,方可签订执行。

(七)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

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执行。公司主动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授权保荐代表人到相关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相关资料。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对于投资项目的提出,经调研、论证、评估认为可行后,按审批权限做出决定。收回投资时,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及时入账。报告期内的投资行为,均事前进行了调研、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对外担保

公司不断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及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

究机制等内容,规范担保事项,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九)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十)资产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取得、日常维护、清查、处置、计提折旧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和审批程序进行业务操作,保证了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记录的数据准确性,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销售管理建立科学严密的销售、发货过程控制制度,特别是建立了《合同的订立与审批》、《内部发货控制》、《货款催收、往来款项对帐》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明确了年度销售目标、管理考核等,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对销售环节的结算、收款以及合同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加强了对销售人员应收账款回款进度的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二)研究与开发

研究与开发是企业持久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始终坚持把研究与开发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紧密跟踪科技发展趋势,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已专门成立了智能制造研发团队,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以更好地规范研究开发行为和更好地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十三)工程项目

公司制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由公司总部集中审批并组织或授权实施,公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受理有关工程项目的申请和项目建议,组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编制工程概预算、组织或委托招标,对重大工程通过招、投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等。审计部负责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并参与工程的招标工作。财务中心组织会计核算。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经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的审核。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由公司行政部门、审计部一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十四)担保业务

公司制订了《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十五)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合同审核、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十六)财务报告公司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根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政策,对本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作出的判断等情形。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按照《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十七)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 NC系统、HR系统、OA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 更便捷、有效。以公司“项目管理平台”为核心,与OA、HR系统、NC系统互联互通,整合现有的信息系统,形成一个统一的、全面集成的应用平台,功能涵盖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和各分子公司,统一管理企业的各项业务和信息资源。

(十八)内部审计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要求、内部审计的具体实施、内部审计的一般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审计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内部审计业务的开展以风险为导向,其工作范围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控制有效。

四、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了比较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总体上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障了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确保公司长期稳定运行,维护股东权益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经检查,本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经检查,公司上一年度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相关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关计划和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未来公司将在如下方面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一)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发展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现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作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重

大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过程中,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作用。(三)加强审计部的履职能力,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对各职能部门业务开展过程中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四)加强对新业务、新领域的前期论证、过程管理、风险管控及持续优化

等专业化建设,重点聚焦于专业人才队伍引进、流程制度建设及方案执行落地等方面,降低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涉足新领域的整体风险,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专职人才引进力度,以满足公司未来

战略发展需求,降低公司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中的风险。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