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证券简称:鸿路钢构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8134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6500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等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5日和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等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35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2%,最高成交价为2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8.9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在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最高成交价为26.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82747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的目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共计2650000股。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拟注销的265000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50000股,拟注销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处于变动中,暂以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257350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注销前拟注销股份注销后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873448272.01265000049608448271.9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383902127.9919383902128.10
合计692573503100.002650000689923503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26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650000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处于变动中,暂以截止2026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2573503股为基数计算,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01.1040万元。68992.3503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9001.1040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8992.350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及后续安排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