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证券简称:鸿路钢构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8134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2.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5、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本次《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1816987.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5235826.0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期无需提取盈余公积,减去已分配红利
247450791.2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45968047.19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即以公司总股本690017142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736714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分红总额192462799.7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3505247.4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2462799.76247450791.24357427929.0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1172029.58772271748.081179308973.03
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6569779865.84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45968047.1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797341520.04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60917583.56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797341520.04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90017142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
2650000股,即以687367142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2.8元人民币,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2462799.76元人民币,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97341520.04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60917583.56元人民币的92.6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
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