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
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8)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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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1.03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4.82亿元。
(10)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为4156.24万元。
(11)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14)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1877.29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必要的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全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审计意见公允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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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监督过程
及相关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7月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就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基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邀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商谈,承接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时间表、独立性以及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2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重点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进展汇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四)2026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报表、《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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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业务素养,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操作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恪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与深入研讨,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与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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