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4证券简称:普天科技公告编号:2025-048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5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沈文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207名,代表股份
1261864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7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股份23990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2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名,代表股份23787456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4.954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00名,代表股份4889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14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8名,代表股份4875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有董事兼总裁沈文明先生、董事许锦力先生、独立董事李震东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剑峰先生、孔静雅女士、何
瑞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周震先生、副总裁牛景昌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
裁蒋仕宝先生、副总裁何兆龙先生。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97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9%;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00%;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40%;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25897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9%;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00%;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40%;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968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0%;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93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14%;反对280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40%;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94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5%;反对281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8%;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61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反对1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弃权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3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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