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贯彻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5年,公司坚持初心、稳定经营,充分发挥了钢结构制造和钾肥产业双轮驱
动模式的优势,分散经营风险,实现了不同业务的动态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得到相应提高。
其中公司钢结构业务方面在2025年订单充裕,与上年同期持平,稳定发展。坚持从销售到售后一站式服务,从投标开始到履约、售后,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交货。
生产工作组织有序,从原材料、人员到排产都提前计划,确保了全年生产任务有序开展。
2025年,钾肥业务方面老挝开元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产量再创新高。生产氯
化钾130.02万吨,实现销售123.14万吨,与2024年销售122.09万吨相比,同比增长0.86%。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定期报告、聘任高管、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利润分配等议案36项。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召集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主动落实和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审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防范重大风险;深化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为公司战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障公司的健康、持续、科学发展。2025年,独立董事按时参加与其相关的所有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合规监督和风险管理置于工作首位,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屏障的建立与运行,确保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为维护公司财务健康和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提供坚实支持。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1)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充分了解和事前审查,并提出建议,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2)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前、事中、事
后保持沟通和交流,听取审计安排、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的汇报,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情况的有效性,有效指导和监督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内控管理,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3)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运作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问题整改的情况。
(4)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自公司2025年9月完成治理
结构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后,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内部制度要求,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经审慎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违规情形。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严格履行选聘与评估职责,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标准和选拔流程,筛选并初步评估合适人选,根据既定标准对候选人的专业资质、职业经历、诚信状况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慎考察,确保其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025年,正值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新一届董事
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核。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查。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以行业薪酬水平、经营效益、岗位职级等为依据,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津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公司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框架;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审核2025年度经营计划、资源分配等问题,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为董事会提供独立、客观的战略视角,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发布会议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文件,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公告文本采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
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与认同。通过包括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交流,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三、2026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
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从钢结构和钾肥行业的实际出发,优化披露内容,努力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