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营范围:三遥系统(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范围:三遥系统(国家有专项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用电信息采
及设备、配电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仪器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系统及设
仪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器、电子设备、计量箱、变压器、高低件、家用电器、电子设备、计量箱、
压开关、高低压成套设备、能源管理系变压器、高低压开关、高低压成套设
统及设备、节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备、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节能设备
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系统集成开发、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计算机电子技术服务。软件及系统集成开发、电子技术服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本次章程修订的内容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