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春兴精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8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于近日收

到忠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5)渝0233

民初3214号】,因买卖合同纠纷,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对公司之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以及公司提起诉讼。

二、本案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被告二: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款项人民币37800000元;

2、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0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5、确认各被告清偿上述债务前,原告对案涉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就设

备拍卖、变卖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38000000元)

(三)原告主张的理由

2020年9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销售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购买

200台润星HS-500T机床,总价为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付款

方式为被告一在合同签订时向原告支付合同总价的20%,出机后分12个月付清合同总价的80%。

2020年10月,原告依约将200台润星HS-500T数控机床送至被告一,且案涉机

床经被告一验收确认无质量异议。

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一尚欠原告《销售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金人民币

37800000元未支付,被告一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

被告一一次性偿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案涉货款债务发生期间,被告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是被告一唯一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被告二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对上述货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81.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序号立案时间原告被告案由进展情况(万元)苏州欣豪苏州春兴精工股份买卖合

12025.04.11铝业有限117.36应诉通知书

有限公司同纠纷公司仙游春兴仙游县元生智汇科合同纠

22025.4.18光伏工程168.68仲裁通知书

技有限公司纷有限公司安徽春兴轻合金科苏州市顺

技有限公司、买卖合

32025.05.22发塑料制285.86应诉通知书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同纠纷品装潢厂公司

合计571.9—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案件共计3起,涉案金额共计109.98万元。

2、其他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5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11月2日、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序号立案时间原告被告案由进展情况(万元)中原内配集金寨春兴买卖合

12024.11.27团安徽有限精工有限188.83收到一审判决书。

同纠纷责任公司公司金寨春兴

浙江尚辉工买卖合收到二审判决书,已

22024.10.22精工有限114.30

贸有限公司同纠纷履行完毕,结案。

公司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5)渝0233民初3214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三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