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6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持有宣城
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98%股权、全资子公司苏州春兴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宣城春兴2%股权,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向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借款;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担保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及子公司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期限为3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公司及金寨春兴本次对宣城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因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工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122674222.11120372456.47
总负债116263929.66111239899.72
净资产6410292.459132556.75
项目2026年度1-3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13530363.5364679208.46
营业利润-2269689.571221895.62
净利润-2722264.301081507.27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名称: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9-21
法定代表人:叶明喜
注册资本:26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与致和路交叉口宣城科技园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
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
约偿付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以上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股权结构
宣城市开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1.2548%,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5.7034%,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0418%。宣城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财务数据情况:2025年总资产16908.83万元,总负债5141.71万元,净资
产11767.12万元,营业收入329.06万元,营业利润-16.45万元,净利润9.84万元。
4、宣城担保公司与春兴精工、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宣城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乙方: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一条与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是指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借款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本合同乙方签订的期限为壹拾贰个月的委托担保合同。
第二条甲方保证范围为:根据《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
人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保后,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担保人承担的代偿责任,包括借款人欠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以及乙方维权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第三条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为3年,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独立于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无效和解除而无效。如因债务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承担因合同无效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如借款人违约,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进行代偿的,乙方
有权立即向甲方追偿。乙方向甲方追偿的范围为:乙方的代偿款、代偿款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及乙方维权所发生的费用,代偿款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利率按照LPR的2倍计算。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系
因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的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系为保障公司整体的经营所需,实际的债务人系宣城春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本次
提供反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宣城春兴,为满足宣城春兴融资所需,公司对宣城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723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取绝对值,下同)的1176.98%,占总资产的99.00%。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
221039.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9.12%,其中公司对控股/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806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69%;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6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128373.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45%。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仙游县
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84138万元(系表外担保)。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