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全云,作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12月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全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曾任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现任太原市五岳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
2、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会。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上任后,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其中亲自出席1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次数0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上任后,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0次、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0次、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0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上任后,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次。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上任后,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参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也与公司高管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监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2025年11月至12月任职期间现场工作2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进行沟通,与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中,坚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十、总体评价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相关权利。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全云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全云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