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证券简称:凯美特气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美特气21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8人,代表股份305881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3845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5人,代表股份42035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3人,代表股份2918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2人,代表股份291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5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6%;
反对2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9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02%;反对2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7%;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31%。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46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
反对2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3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81%;反对2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3%;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56%。
3、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19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9%;
反对2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266%;反对2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3%;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1%。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64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
反对7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弃权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288%;反对7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69%;弃权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3%。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37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
反对2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1%;反对2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4%;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5%。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5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7%;
反对2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05%;反对2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95%;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9%。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63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8%;
反对7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945%;反对7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542%;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475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
反对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弃权61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187%;反对3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69%;弃权61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4%。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1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7%;
反对2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弃权66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6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058%;反对2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16%;弃权66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6%。
10、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44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
反对3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弃权67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278%;反对3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54%;弃权67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0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21%;
反对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8%;弃权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937%;反对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556%;弃权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6%。
本议案关联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祝恩福先生回避表决。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