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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0 00:00 查看全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00255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一致行动人:王耀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资金来源..............................................12

第六节后续计划..............................................13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5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6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7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18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1

一致行动人声明..............................................2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3

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王轲

千红制药、上市公司、公司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指王耀方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指报告书变动报告书》王轲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千红制药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

960万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公司章程》指《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王轲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王轲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4021983********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0519-8515600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否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所任序任职单位注册地主营业务职务起止日期职单位存在号名称产权关系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

出口(依法须常州千红经批准的项

生化制药江苏省目,经相关部董事、总2014年9

1是

股份有限常州市门批准后方可经理月至今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

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装材料制造;

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

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常州千红业务;资产管江苏省2015年52投资有限理(除金融、董事是常州市月至今责任公司保险类);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王耀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王耀方曾用名王耀芳性别男国籍中国

5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身份证号码3204021953********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0519-85156003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否留权

(四)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所任序任职单位注册地主营业务职务起止日期职单位存在号名称产权关系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常州千红果为准)。一般生化制药江苏省项目:技术进2003年4

1董事长是

股份有限常州市出口;进出口月至今公司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

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非居住

6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常州千红业务;资产管江苏省2015年52投资有限理(除金融、董事长是常州市月至今责任公司保险类);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五)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王耀方先生与王轲先生为父子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合计直接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号持股比例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

药品批发;药品零常州千红生化制药售;药品进出口(依

1127980万元25.66%

股份有限公司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7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合计直接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号持股比例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常州千红投资有限务业务;资产管理

2972.5万元49.36%

责任公司(除金融、保险类);

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也不存在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8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及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9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进行的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计划根据市场情况,自《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约1240万股。届时,王轲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实际权益变动情况,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无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10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960万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3409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5%;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5540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9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轲

先生及王耀方先生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4.91%。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参与了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在所持股票全部售出前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3009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0%;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5540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9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轲

先生及王耀方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28411600股股份,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5.66%。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耀方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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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960万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8.76元,交易对价为84096000元,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1、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

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上述资金或者对价的支付或者交付方式上述资金已由信息披露人王轲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一次性支付。

1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上市公司因其发展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1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15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6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7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之

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18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和声明;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9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轲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耀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轲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耀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常州千红生化制药常州市新北区云河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股份有限公司路518号

股票简称 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 002550.SZ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王轲/称册地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生变化“□是“□√“否“□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否为上市公司第一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否为上市公司实际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股东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是“□“否“√□否对境内、境外其否拥有境内、外两回答是”,请注回答是”,请注他上市公司持股5%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明公司家数明公司家数以上控制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权益变动方式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2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3188116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24.91%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9600000股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6月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是“√□“否“□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

(持续关联交易主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上市公续关联交易司获取的薪酬)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是“□“否“□√业竞争(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是“□“否“□√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司股票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是“□“否“□√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是“□√“否“□十条要求的文件

2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5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轲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王耀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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