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证券简称:尚荣医疗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
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233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3167106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458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43%。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117168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868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8人,代表股份4993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91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230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40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54945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0303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
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4464278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邓娇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589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4%;反对股数为1839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8%;弃权股数为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19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231%;反对股数为1839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76%;弃权股数为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564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4%;反对股数为1859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1%;弃权股数为2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89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191%;反对股数为1859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05%;弃权股数为2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25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9%;反对股数为1802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2%;弃权股数为5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54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72%;反对股数为1802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95%;弃权股数为5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33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4%;反对股数为1800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弃权股数为5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62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59%;反对股数为1800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298%;弃权股数为5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4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67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8%;反对股数为1462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7%;弃权股数为5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96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48%;反对股数为1462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17%;弃权股数为5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35%。
3.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732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5%;反对股数为140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2%;弃权股数为5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306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44%;反对股数为1406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05%;弃权股数为5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51%。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638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8%;反对股数为1473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3%;弃权股数为5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968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893%;反对股数为1473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98%;弃权股数为5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08%。
3.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0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0%;反对股数为1860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4%;弃权股数为5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29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91%;反对股数为1860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23%;弃权股数为5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85%。
3.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291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1%;反对股数为1819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3%;弃权股数为6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20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986%;反对股数为181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909%;弃权股数为6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05%。
3.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28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8%;反对股数为1802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弃权股数为5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57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27%;反对股数为1802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36%;弃权股数为5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7%。
3.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28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8%;反对股数为1801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9%;弃权股数为5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5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47%;反对股数为1801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16%;弃权股数为5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7%。3.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257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3%;反对股数为1791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6%;弃权股数为6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586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00%;反对股数为1791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13%;弃权股数为6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87%。
3.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329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1%;反对股数为1842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7%;弃权股数为5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58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45%;反对股数为1842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52%;弃权股数为5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行使监事会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4553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0%;反对股数为1860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6%;弃权股数为2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883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088%;反对股数为1860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222%;弃权股数为2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邓娇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