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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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075号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尚荣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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